對陳青法師而言,「法師」存在的意義其實遠大於單純為求法者「施作法術、親畫符咒、配製符水、消災解厄⋯⋯等等。」吾堅持事事躬親,親力親為!法師與求法者之間的關係就如同「醫師與病患」,法師與求法者的關係必須建立在「信任」兩字下,陳青法師期許叮嚀自己作到「視病如親」,求法者也能卸下心房 「視醫如親」,彼此相互尊重與配合。無論是法師、信仰、求法者,三者缺一不可,環環相扣。
以信仰為中心,法師也應該著重於求法者的心靈與心理層面,具備同理心、關懷與陪伴,給予正確的信仰觀念與人生態度,讓信仰成為一盞明燈指引著正確方向,點燃新希望!並非以商業角度或自身私慾來考量,此舉最終還是回到原點,徒勞無功也罷⋯⋯令人痛心遺憾的是隨之而來的亂象,扭曲了人與人之間最初的良善。
信仰與法師存在的本質,是為了幫助為情所苦,陪伴對人生感到絕望,茫然無助的孩子們,賦予勇氣與智慧去做對的事情。正視自身問題,勇敢踏出第一步,試著改變自己、挑戰自己,突破重重關卡,重拾自信,活得精采、活得漂亮!這才是身為法師一職,吾所樂見,亦是為其感到欣慰與有榮焉之處。